所需材料
毕业生公共材料
1、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外地生源就学期间户口保留在家的)或户口迁移证(就学期间户口迁到高校的);
3、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分类型来看:
(一)本科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码”。
(二)大专毕业生
(1)、已在本市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2)、未在本市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可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码”。
(三)本地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所需材料
1、毕业证。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0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实名认证注册-进入“市外户口迁入”模块-选择对应业务类型-答题评估-按提示上传材料-提交审核-反馈审核结果
02收到审核结果后可选择预约办理或者邮寄办理
选择预约办理的,在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入户地办证中心领取预约号后到预约窗口办理。
选择邮寄办理的,可选择快递员上门取件或自行前往附近邮政点自寄。
线下办理
持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