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开始报名了,很多毕业生,尤其是2020年和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也想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又不知道到底符不符合报考条件。
今天小硕就给大家解释一下过于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的应届生身份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国家公务员局对于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局是这样规定的。
图片来源于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截图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上面所说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就是说你的上述组织关系还没有转到用人单位去,就是没有找到工作。而户口这种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而组织关系和档案就是说你的报到证和档案这种东西,要么在毕业学校,要么在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
这个依据就只有两点:一是报到证,一是档案。并没有说社保这方面的固定,所以只要2020年2021年毕业,报到证和档案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报考。
但是,这个是国家统一的规定,部分省份对于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的条件规定的更加具体,涉及到了劳动合同和社保。
比如下面这一个是浙江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宁波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中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的认定要求做了具体的说明。
图片来源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截图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
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该要求说明了未就业毕业生必须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没有交过社保,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还规定档案必须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人才市场。
除了第三条跟国家公务考试的规定一样,还增加了社保,劳动合同,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
所以,大家在择业期内报考体制内的单位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规定。要想在择业期内报考体制内单位考试,尽量不要签劳动合同,不要交社保。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还是尽量去咨询报考单位。
祝大家都能上岸自己的目标岗位!
图文来源:网络,国家公务员局,宁波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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