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考察(政审)。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委托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从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上海交通大学就业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政策
(一)人事关系。录用后全部聘任到市委组织部下属张家港市年轻干部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培养锻炼。选调人员作为张家港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定向选派、动态管理、专题培养、专项使用”原则统一培养管理,选派到重点区镇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岗位锻炼。
(三)选拔使用。选调人员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及时提拔使用,提拔至副科职领导岗位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调任公务员。
(四)人才待遇。选调人员除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外,工作前三年免费入住张家港市人才公寓,同时发放安家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15万、硕士研究生10万、本科生5万,按月发放,分5年发放到位。
六、纪律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调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
七、本公告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
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