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审核校验(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2日)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脱贫户家庭《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脱贫光荣证》等、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相关院校将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会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并集中统一提交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