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校毕业生在榕就业将享受哪些政策?
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硕士毕业生:3万元人才配套补助本科毕业生:1.5万元人才配套补助。
2月2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20年高校毕业生在榕就业,将享受配套补助、住房保障、落户支持、子女落户、区域支持等多项优惠政策。此外,大学生创业符合条件可申请福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租用场地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福州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在榕就业优惠政策汇总一、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一)配套补助方面经认定纳入我市“千名博士引进培养计划”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分三年等额发放。(二)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申请入住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经认定属于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①申购我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享受100万元产权份额;②申请人才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三)落户支持方面入住在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四)子女就学方面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五)区域支持方面到滨海新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三个月后按每月3000元发放交通补助。(六)特殊支持政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外知名高校或中科院系统博士(含期满出站博士后),与我市重点企业达成工作意向的,可由重点企业提出申报,经福州市推荐、高校同意后,人事关系转入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作为正式在编人员。符合年度《福州市引进优秀博士(行政挂职类)公告》要求的,经面试考核后,可聘任为我市市委党校工作人员,选派党政机关一线工作岗位储备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告要求调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形式直接聘用。属于紧缺急需专业的,经认定后还享受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发放5年。符合年度《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①要求的,经面试考察后,由市管国企按照中层正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
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一)配套补助方面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福州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每人3万元落地奖励。(二)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经认定属于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①申购我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享受100万元产权份额;②申请人才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三)落户支持方面可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四)区域支持方面到滨海新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三个月后按2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五)特殊支持政策事业单位可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形式直接聘用。符合年度《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①要求的,经面试考察后,由市管国企按照中层副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15万元。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配套补助方面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与福州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二)落户支持方面35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三)区域支持方面到滨海新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三个月后按1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说明:由企业主管单位牵头研究提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市管国企专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年度《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境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或“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参照上海软科或校友会中国两岸四地大学两类排名均可)”。
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大学生创业符合条件可申请福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租用场地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39号),在榕创业,具有我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对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7号),在榕工商注册三年内的小微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三年企业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
创业租用场地补贴每年最高3000元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6号),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榕创业租用经营场地满一年后,可申请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1万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4号),毕业五年内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在榕创业,所创办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可申请最高1万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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