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校毕业生落户上海最新打分政策
目录
1.基本要素
2.导向要素
3.用人单位要素
(重大修改,2012、2013年毕业的同学请注意)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
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四)科研创新
(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
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2012年6月15日前,学校须出具由分管校领
导签发的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样张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