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出
受理条件
养老保险转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已参加养老保险,并且有缴费到账记录;
2.参保状态为已停交;
3.未办理退休手续;
4.无未办结的业务;
5.不存在缴费记录中有欠费状态;
6.无超龄后缴费记录。
医疗保险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本市已参加医疗保险,并且有缴费到账记录;
2.参保状态为已停交;
3.未办理退休手续;
4.无未办结的业务;
5.不存在欠费记录;
6.无超龄后缴费记录。
办理流程
1、参保人登陆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建议在电脑端打开)
2、登陆后,点击【在线办理】的【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出申请,转移时需注意选择转出地是广东省内还是广东省外。
3、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系统会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系统会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需打印该凭证。
4、申请人携带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5、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属于转出地办理机构办理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
6、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
7、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1.打印养老、医疗转出凭证后,如果又不转出,还想继续参保,需要先撤销转出凭证。
2.养老关系转入为预申请业务,参保人依据转移凭证录入系统。如涉及到养老重复缴费退费的,录入银行信息,并谨慎选择退深圳重复部分,以免发生不符合在深圳办理退休条件的情况。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参保缴费凭证
在网上申请后,符合条件的系统会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平时我们要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也可以在该系统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