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胡玲
据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官网,20日,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即可申请落户等,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显示,有来苏州就业意愿,三类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包括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通知》还公布了已经在苏州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的落户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对于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