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期间龙岗区补申请方式最新说明
1、对于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业务,提供电子邮箱受理方式,建议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优先通过发送邮件(收件邮箱为)的方式申报,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受理情况我局将通过电子邮箱进行反馈。
2、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应在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后1年内申报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鉴于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实际情况,对于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从领取之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未超过1年,但因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未能及时提交材料导致申请超期的申请人,在一级响应解除后一个月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未超期。
申请流程
1、申请。(这是正常情况下的申请方式,目前需要按照新型肺炎期间区补的申请方式进行申请)
申请人需要先携带九份材料前往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在现场交完材料后,工作人员将会给你一个邮箱,当天内然后再将材料发送到该邮箱内
介绍信打印地址:龙岗人力资源楼下世贸百货公交站后面“行政服务大厅”或公交站后有一个报刊亭可以复印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12室。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受理及审定。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3、公示。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会公示发放名单汇总,公示期5天
4、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我局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发放标准
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