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
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学位申请方法
1.按地段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公办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必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其余志愿家长可自愿选择填报全区范围内的公民办学校。
非深户籍申请人必须填报至少一所民办学校。
各学校招生地段和咨询电话可在对话框回复“龙岗学校”获取。
2.在网上预报名。
家长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的“基础教育科”页面,在“相关链接”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凭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的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3.向学校递交材料申请学位。
家长向居住地段内学校(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应受理申请。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招生对象的;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是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
学位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