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在内地工作需要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经办人会携带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分局或管理站)征收窗口办理参保缴费。
需要提供材料包括《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2022年7月28日后无需再办理)《深圳市社会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盖公章)。
法律依据: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注意事项:
2022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8月23日起,各地不再受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对此前已受理申请但尚未发放证件的,及时告知用人单位无需再申请办理。
2022年12月31日前,处于有效期内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仍可同时作为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证明材料;2022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
在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内地(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