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公积金,职工只需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任意一家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就可以通过热线自助语音、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银行自助终端(目前有建行、中行、招行开通此业务)等自助渠道直接办理销户提取,无需再到网点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