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2010年12月20日颁布实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后,已开始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昨天上午,“直通车”驶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胡建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主任袁以立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登上“直通车”,就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政策等问题与来访群众面交流,并向市民介绍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概况以及近段时间缴存业务办理情况。
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详解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亏损企业可降低缴存比例
来自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提问:“我单位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服务对象有100多家企业,单位目前处于亏损状态,请问可否申请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或者缓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人解释,如果企业近两年(目前为2009年与2010年)为亏损状态的,可以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申请企业须同时提供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等材料,作为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依据。企业所提供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内容须指定是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如果是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须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若是工会通过的,决议书须加盖工会章。
此外,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2年,到期后管理系统自动将企业缴存比例恢复到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前的比例;若需要再次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同时,为尊重和保护职工的权益,企业可补缴在降低缴存比例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的金额仅包括单位少缴的部分,不包括职工个人需缴纳的部分。
延伸阅读: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年底开展
存钱容易取钱难深圳住房公积金"限提"新规遭质疑
谁动了深圳的住房公积金?2011年1月起可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