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延缴业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广东省户籍的非深圳户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2、深圳户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有一个月以上的在深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
3、非广东省户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为深圳,且在广东省参加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以上。
根据以上条件,你的母亲是不能在深圳办理延缴的,可去户籍地申请延缴,享受户籍地养老政策,具体可电话咨询。
答:延缴人员(省内户籍)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趸缴业务的,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
2、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
3、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
答: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你的父亲具体退休年龄还有12年,非深户在本市缴纳社保满10年,也就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有在我市参过保且符合延缴条件的,可继续参保至达到申领退休待遇条件,办理退休。
但非深户个人无法缴纳社保,需要有单位帮忙缴纳社保,可找代缴社保,详情可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
答:一般情况下是男职工60岁,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
答:1、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可以领取养老金。
申请材料:
1.《深圳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一份;
2.申请人有档案材料的,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并与银行存折复印在同一张A4张上;
4.申请人本人银行(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发展行/平安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户名账号页或活期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申请人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属深圳归侨的申请人应提供深圳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获得高级职称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职称原始评审档案一份(验原件)。
缴满15年继续缴可享受更多的社保待遇,比如医疗保险缴满规定年限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可找帮你继续缴社保!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趸缴
1、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有一个月以上的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前)参保,延期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2)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
(3)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2、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同时应符合上款条件之一。
3、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在本市无达龄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在异地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但不符合异地办理退休且不符合异地延/趸缴条件的参保人,将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市后,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后可在我市申请趸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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