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
在深圳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360元)至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目前为元)范围内自行选择。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非深圳户籍人员申请灵活就业参保缴费,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广东省外户籍(不含港澳台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首次参保时男已满50周岁,女已满40周岁的,需同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将在我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回待遇领取地。
2.参保人如在同一时间既以职工身份缴费,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应及时停止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缴费。重复缴费时段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法规全额退回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