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时,需要申请延缴,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延至15年才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那么非深圳户口想在深圳退休的,养老保险申请延缓条件是什么?
非深户口想要申请延缴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广东省内非深户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有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的。
(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满10年以上的。
满足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可以申请延缴。
延缴申请材料有以下: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户口本
3、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信息比对未通过窗口办理的提供。)
4、本人在我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窗口办理的提供。目前仅限中、工、农、建、招、交、中信、平安、农商九大行,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如有我市金融社保卡的必须以金融社保卡作为缴费账户)
5、人事档案(有视同工龄的提供。)
6、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网上办结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