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追溯3年内离婚记录。上周,深圳出台房价最严调控政策,如非深户连续缴纳5年社保、深户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以上社保才能买房,此外,追溯3年内所有离婚记录等。
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现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将对当前二手市场过热起到抑制作用。
不少人对“社保满5年入深户未满3年能否购房”、“婚姻状况是否只追溯最近一次离婚”等提出疑问。7月17日傍晚,深圳市住建局出台调控细则,为市民答疑解惑。
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但入深户未满3年,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答:有。深户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多次离婚记录的,婚姻状况是否只追溯最近一次离婚?
答:不是。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一次以上离婚记录的,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即追溯3年内所有离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