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深圳社保第六险要来了!缴费比例公布!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条例》主要内容之一,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时,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
《条例》规定,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征缴长期护理保险费。
深圳扩大了参保人范围,除用人单位外,年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我市户籍非在职人员也纳入其中,并与深圳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让更多人群能获得保障。
长期护理保险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0.1%的比例逐月缴交。参保人为职工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照50%比例缴费;参保人为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的,由个人缴费;困难人群缴费由财政给予补助。
以2019年度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元测算,每人全年缴费约为128元,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约5.3元/月;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折合约10.6元/月。
图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