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家分享一个不是个例的案例。有位网友说,她和爱人是深圳集体户口,婆婆53岁了,安徽农村户口,在老家交过新农合,在深圳交过2~3年社保。问青青,是否可以给婆婆申请补缴社保?如果不能,怎么做可以保障多一些?
青青非常欣赏这位朋友对婆婆的孝心,您堪称中国好儿媳!遗憾的是,规划得比较晚,婆婆已经53岁,年龄太大了,操作上很被动,空间也小,但不是完全没有可操作性。
具体分析如下:
一、在深圳
1、如果你婆婆的户口一直在安徽
社会养老保险对应的养老金分为两种: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应的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应的养老金。
(1)城乡居民养老金
没有深圳户口,婆婆无法参加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深圳城乡居民养老金。但你们有深圳户口,婆婆或许可以参加深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你们到自己集体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去申请一下看看。如果将来你们落户了,婆婆就可以把户口迁过来,或者直接参加乡居民医疗保险了。
(2)城镇职工养老金
至于深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她属于外埠参保人员,想领取深圳职工养老金,需要符合3个条件。
(a)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b)在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至少满10年,各地养老保险合并累计缴费年限至少满15年;
(c)在深圳初次参保时,女同志不满40岁,男同志不满50岁,建立的是社保一般账户,而不是临时账户。
很显然,正常情况下,你婆婆,已经无法领取深圳职工养老金了。为什么呢?
首先,之前在深圳交的2-3年的职工社保,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0年。其次,不知她初次参保时是否已满40岁,按照你的描述,大概率不是。很可能是年龄很大了,才在深圳参保,是临时账户。如果建立的是临时账户,无论如何是不能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即使通过补缴达到了缴费年限,也不行。
即使建立的是一般账户,由于在深圳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问题,也是无法在深圳退休领取职工养老金的。除非能够通过单位或挂靠单位补缴,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才可以,但操作难度和代价很大。对大多数朋友而言,可能性很小。
2、如果你婆婆的户口将来能迁移到深圳
如果您们将来买了房,可以把集体口落到属于自己的固定住所,就可以把婆婆的户口迁过来了,这样她就可以在深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获得一份医疗保险的报销保障,这一点很宝贵。
如果她60岁前,能拿到深圳户口,还是可以参加深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或加补缴费,累计满15年,领取深圳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并且可以把老家安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归集到深圳,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至于城镇职工养老金,由于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确定是无法按时退休了。至于能否继续缴费,延时退休,要看届时深圳是怎样的政策,可能性不是完全没有。
二、在安徽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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