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我国就业形势愈发多元化,就业群体的流动性持续增强,也对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3月9日,话题#建议北上广深社保可以带回家#登上多个平台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根据缴纳养老保险相关规定,非本地户籍劳动者如果没有交够15年社保无法在工作地享受退休待遇,可以选择办理社保异地转移接续,但其中仅养老保险可转向户口所在地,且仅个人缴费部分可转向户口所在地。
以北京地区为例,养老保险缴费中,企业承担的20%缴费进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个人承担的8%缴费进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在社保转续时,就业人员仅可带走8%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有评论指出,现有社保体系,不利于劳动力的自由迁徙。就业者要跨省跨市择业就业,就必须考虑到社保的接续问题。社保不能有效接续,就会影响劳动者跨省跨市就业的行为,从而降低了劳动力跨区域优化配置的能力。
对此,光明网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
王天玉表示,社保转续是异地就业群体长期面临的问题。因不确定能否长期就业于一线城市,不少人选择在家乡缴纳社保,导致其缴费和统筹地区在户籍所在地,工作地在发达地区,长期处于人保分离状态,无法享受到工作地的劳动权益保障。
王天玉认为,要充分立足异地群体的实际需求,在社保制度上有所创新,才能逐步将更多就业群体纳入高保障的社保体系之中,让他们实现应保尽保,生活安康。
光明网对话:
光明网: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是当下关注热点,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王天玉:据人社部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全国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为9.99亿,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3.6亿,覆盖率分别为91%和97%,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做到了全民覆盖。
但其中,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为3.45亿人,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为4.56亿。不少就业群体,主要参保方式是城乡居民保险,包括新农合、新农保等等,属于低缴费、低保障的范畴。其缴费和统筹的地区在户籍所在地,工作地在发达地区,长期处于人保分离状态,无法享受到工作地的劳动权益保障,这是该群体社保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光明网:有委员建议社保缴费“钱随人走”,引发了广泛讨论,你怎么看?
王天玉:自劳动人口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迁徙以来,异地社保的问题一直广受关注。尤其是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长期对缴纳社保缺乏充分理解,认为与其单位替他们缴纳社保,还不如多发现金。
一方面,就业群体若在工作地缴纳的社保不足15年,则无法在工作地享受退休待遇;另一方面,就业群体选择将社保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只能转移个人部分。
同时,由于企业缴纳部分不能一并转移,社保承接地需同时承担企业和个人缴费部分,导致不少地区不愿意接转异地投保的本地人的社保关系。
光明网:政策应该做出哪些调整,来充分保障异地就业群体的利益?
王天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就业市场的多样性持续增强,就业者的流动性也不断提高,需要充分立足就业者的实际需求,在社保制度上有所创新。
社保转移接续制度的完善,是保障异地就业群体利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推动放开了异地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在绝大部分地区,就业群体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
同时,国家于今年1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就业群体异地参保问题有望随着全国统筹的不断完成而逐步解决。随着社保制度体系的持续完善,将有更多异地群体被纳入高保障的社保体系之中,实现应保尽保,生活安康。(整理:赵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