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尊敬的当事人,针对您所提问的问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话,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不用担忧,您可以直接向您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若您还有其他不懂的问题,可以继续发问,我会尽力帮你解答,但建议最好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当面咨询,详细分析帮你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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