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房产哔哔King第3期来了。
7月15日,深圳住建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一条规定“入户满3年且社保满3年才有购房资格,非深户要5年社保”引发广泛讨论。
7月20日,网传“社保存在短暂断缴,但已满3年的深户或满5年的非深户,三个月内的断缴不影响社保连续的判断”。
阿King先后打电话给相关部门咨询此事,其中:
住建局电话一直未接通。
社保局回复:“只要社保存在断缴,那就不是连续的,如果是存在短暂断缴后续又补缴了,从理论上来看是连续的,不过我们不负责判定是否影响购房资格,具体要咨询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不动产登记中心则表示:“我们这边接到的通知是'不能存在断缴或补缴记录,如果有,会影响购房资格'。”这意味着,如果有断缴或补缴记录,会失去购房资格。
关于此事的最新进展,阿King会持续关注,有新消息第一时间更新,记得关注【房产哔哔King】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