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至12月底是我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以下简称“医保一档”)的集中扣费期,扣费成功的参保人在2020年可享受医保一档待遇。为方便参保人缴纳医保一档费用,税务部门提供了多种缴费方式,包括、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机、办税服务厅前台缴费。
参保人在已登记并签订扣款协议的银行账户存足应缴社保费额,税务部门将定期批量扣费(已登记的账号不需再签订扣款协议,如新登记或变更账户的需到属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下面小编将详细地为大家介绍有哪些途径可自助缴交医保一档费用。
一、通过“广东税务”自助缴费
(一)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或长按关注“广东税务”。
(二)实名认证。根据下图指引在中点击“微办税-用户中心”,进入用户中心界面。在文本框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确定”;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成功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三)选择业务类型。返回主界面,点击底部菜单栏“微办税-个人业务”,进入“微办税”页面;在“社保费”板块中点选“城乡居民保险”,进入选择业务类型页面;点击“城乡居民保险清缴”进入缴费页面。
(四)缴费。进入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在险种文本框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为本人缴费。点击“本人缴费”显示“个人应征信息”;点击显示明细信息,勾选需要清缴的应征,点击“缴费”,显示应征明细信息,点击“缴费”进入选择缴款方式页面(支持签约缴款、银联缴款、微信支付缴款、聚合支付缴款);选择“微信支付缴款-确定”;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进入支付界面,即可完成缴费。
为他人缴费。进入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点击“代他人缴费”按钮,弹出请输入他人信息对话框,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选择险种,点击“确定”按钮;显示个人应征信息,勾选需要清缴的应征,点击“缴费”按钮,进入下一页面,显示用户信息进行确认,点击“缴款”按钮完成缴费。(后续操作与“为本人缴费”相同。)
注意:社保经办机构传送到税务机关的一笔应征数据(同一社保应征序号)包含多个参保缴费人数据时,不允许部分人员清缴。
二、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缴费
(一)登录和注册。使用浏览器打开电子税务局(网址:点击“登录”按钮,未有电子税务局账号的点击“用户注册”,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注册后进行实名认证。
登录成功后,选择“个人进入”,进入主界面:
(二)清缴城乡居民保险费。进入主界面,选择“我要办税-社保费-城乡居民业务-个人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保险缴费”,进入以下页面:
页面自动查询参保人的未清缴应征信息:
勾选应征信息,点击底部“缴款”按钮可选择缴款方式:
电子税务局也支持代他人缴交医保一档费用。
三、通过自助办税终端机缴费
参保人可凭身份证在自助办税终端机清缴医保一档费。
此外,参保人还可凭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请清缴医保一档费用。税务前台清缴社保费支持以下方式:ETS扣款(需在参保时提供银行账号并签订三方扣款协议)、刷卡、微信、支付宝、龙支付、云闪付。
缴费税单查询小贴士
参保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机自行查询扣费结果或打印完税证明。参保人进入“广东税务”,输入险种和所属期起止时间(医保一档所属期起止时间应为XXXX-01-01至XXXX-12-31),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缴费情况;此外,参保人还可以通过中“完税证明-电子税票”板块申请打印医保一档缴费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