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19年1月10日讯(记者陈婕)每到年关,很多人都会规划自己的一年,“要不要生宝宝”这件事也总是频频被亲朋好友提起,可是生娃要钱、养娃也要钱,满满的幸福背后,全是真金白银的养娃压力……记者从深圳人社了解到,现在可以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生育津贴了!
据悉,生育奖励假期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奖励假期间员工不享受生育津贴!而申领生育津贴的前提须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用人单位已按月支付员工工资的。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相关的生育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申领流程首先需用人单位确认职工申请津贴的相关医疗费用已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在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其次再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系统后台自动即时受理;最后后台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待遇类别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批通过或者不予通过决定,并出具相应的决定书。
记者了解到,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