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深户籍员工辞职下岗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纳深圳社保,个人凭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存折(以上三种资料都验原件、留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原社保卡)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窗口办理个人缴费参保业务。
条件
一、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灵活就业的深户人员
2、本市户籍到市外就业的人员。
二、非从业居民
1、年满18周岁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深户无业人员
2、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居民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在国内其他异地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障的深户人员。
申请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之一的存折或银行卡(均为验原件收复印件)2、制作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相回执3、属于一次性缴纳18年医疗保险费的,若迁入深圳前原户籍属于农村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迁入深圳前原户籍属于城镇非农村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状况证明。
4、属于自谋职业残疾人员和非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居民的,还需提供户口本、《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