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户少儿医保保障范围
住院保障:参保儿童在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基本治疗费用;
大病保障: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七类),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皮肤、血管、心脏瓣膜、角膜、骨和骨髓移植。
深圳少儿医保报销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儿童在市内一级医院或者是一级以下的医院就诊的话,起付线为300元;
参保儿童在市内二级医院就诊的话,起付线为400元;
参保儿童在市内三级医院就诊的话,起付线为500元;
参保儿童在市外医院就诊的话,起付线为600元。
大病报销标准
参保儿童在门诊治疗疾病的话,门诊大病费用是没有起付线制度的。如果参保儿童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只要是在一个年度最高限额内,花费5000元以下部分,少儿医疗保险是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花费在5000元-元部分,少儿医疗保险是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五;花费在元以上部分,少儿医疗保险是可以报销百分之九十。一个年度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但是是要在连续参保4年以上的情况下才有这么高的限额。
二、相关法规
为使少儿和在校生得到医疗保障,国家建立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财政和家庭各缴纳75元,全年150元,待遇只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不包括普通门诊。
2007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2月,经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复,深圳市成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目前深圳市除少儿及大学生以外的居民均可享受住院、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待遇,而少儿医疗保险待遇相比其他居民的医保待遇要低,所以深圳市将少儿医疗保险统一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取消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在参保家庭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参保少儿和大学生的医保待遇,是市政府提高少儿及大学生福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保之后,少儿的参保缴费标准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即每月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目前的缴费基数3894元来计,全年为374元,同时财政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至200元,这样少儿每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约174元,仅比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费增加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