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目前执行的是生育医疗保险,还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所需要证件及详细说明:
1、报销人社保卡+报销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报销人住院发票+社保卡+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面上,纸面内容布局无要求)
2、报销人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要求:报销人住院发票+社保卡+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面上,纸面内容布局无要求)
3、报销人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要求有医院盖章)
4、报销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5、报销人疾病诊断证明原件(与第7条一同办理)
6、报销人妇儿保健手册原件;
7、报销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到医院病案室复印,要求加盖医院公章)
8、报销人户口本原件、报销人结婚证原件、报销人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原件;需要复印件,纸面内容布局无要求
9、报销人深圳开户的四大国有银行(中、农、工、建)存折原件;复印件要求:报销人存折+报销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复印在1张A4纸面上,内容和布局无要求,要求复印2份,1份给办理窗口审核员,1份给办公室财务会计。
说明: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在出院之日起6个月内凭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医疗保险科报销
报销地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楼上行电梯口正对面医疗
报销窗口(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219公交岗厦站下车,马路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