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圳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先了解:深圳在1992年7月开始建立养老保险缴费制度,1992年7月前参加工作,此后退休的人,属于中人。
养老金的计算情况分为两种:
1)、有视同缴费的中人的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费满10年的+地方调节金)。
2)、没有视同缴费的中人的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费满10年的+地方调节金)。
*视同缴费,是指职工在国家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就参加工作,没有参加缴费,那段没有缴费的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还有,职工曾经参军入伍,下乡插队或者根据其他规定符合的,可以认定视同缴费的时间。
1992年7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属于新人。新人的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费满10年的+地方调节金)。
全国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是统一的,但过渡性养老金各地有各地的计算公式。
深圳的的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
享受比例依据缴费年限分为两类。
如果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没有超过25年,那么享受的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1.2%。
如果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了25年,那么享受的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减去25年,然后乘以1%,再加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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