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就初步拟定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购买安居房10年后才能取得产权上市交易,售价不超过商品房均价的七成。专家称,安居房与经济适用房有明显不同,后者适用于低收入家庭,所以要进行资产审查,而前者主要覆盖的是社会的夹心层和人才,即既买不起商品房、又够不上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所以对申请者没设资产门槛,使这一类型商品房具有普惠性质。
人才安居房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住房计划安排,市规划国土部门将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在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安居型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
安居型商品房是通过“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原则下建设;搭配建设,包括出让商品住宅建设用地、城市更新项目按照一定比例搭配建设两种方式”等四种方式,以及其他途径建设和筹集的住房。
新建安居型商品房户型主要按照两居室户型设计,适度安排一定数量的一居室和三居室户型,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并积极推广和应用政府保障性住房标准化和系列化设计成果。
房价最高只有同期同区域同类型商品房70%
除“定地价、竞房价”方式外,安居型商品房最高销售价格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规划国土部门综合考虑开发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和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基准地价等因素,按不超过同期同区域同类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70%的标准拟定。
其中,单套住房具体销售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由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单位考虑楼层和朝向等因素,参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确定,但要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但建设单位为企业的,不得自行出售安居型商品房。自行出售的,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得办理该房产的登记手续。
安居型商品房房源的具体位置、数量、面积、受理期间、受理地点等情况,届时都会及时在部门政府网站、《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上公布,销售时采取现售和预售两种方式。申购之后,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购买10年后才能取得完全产权
目前国家对保障性住房中的经济适用房,有5年内不许上市交易的规定,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则规定购安居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产权所有人才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购房人在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前,有“需要转让所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需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户籍迁出深圳的”等任一情形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回购该安居型商品房。
自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回购之日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回购价格为原合同购房价;超过10年的,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原购房价×【1-1.4%×(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回购之日的年限-10年)】。
申请安居房造假罚款5000元
在责罚方面,申请人申请安居型商品房时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或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的,将被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出的政策性住房申请。
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除了解除买卖协议、收回安居房、退回原购房款,还将按政府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搬迁之日期间的租金,并按照收取租金的三倍处以罚款。房屋收回后,5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出的政策性住房申请。
同时,市住房保障部门还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住房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违法行为人的居住地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抄告其所属单位。
而针对受理申请的政府公职人员等,征求意见稿称,有关单位和个人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伪造、变造和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撰文曲广宁张玮
统筹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