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先生是个个体户,两年前生了场大病,花光所有积蓄,病好后他赶紧设法买了社保,买药费用降至以前的2成。像他这样的非深户个体从业者买社保比较麻烦,要不找关系挂靠到公司或单位,要不就求助中介,每年也要缴4000元左右的费用。像他一样嫌麻烦或觉得不划算,很多非深户的个体从业人员都没买社保,一旦面临疾病或意外,就可能遭遇重大困难。
2013年8月起,宝安非深户个体从业人员可以挂靠宝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下称宝安个协)集体买社保。宝安个协表示,受益人群可达8万。
宝安个协则表示,他们已跟市社保局签订合同,最快从下月起,在宝安区内工作的个体户、私人经营者就能集体挂靠到该协会,统一购买社保。
每违规挂靠参保1人单位将被罚5000元
险从而使其有权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甚至有空壳公司专门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挂靠参保或者虚假参保,以骗取社会保险金。
为了减少或者杜绝不正当参保的现象,《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规定,用人单位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的,其所建立的失业保险关系无效,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本金分别退还给参保单位和个人,利息记入失业保险基金。已支付的失业保险待遇予以追回。用人单位弄虚作假,为非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的,由市社保机构按违规参保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0元的罚款,并将用人单位的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告。
社保挂靠是指由于个人的原因(自由工作者,无单位等)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而自己又想购买社保,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办理社保,并在其旗下公司购买社保的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的做法有伪造劳动关系嫌疑,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通过挂靠参保,不仅一些重病人群、无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从而损害了广大参保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保基金的安全;也导致出现了异地工作、深圳参保现象,养老基金后期支付压力大。一些挂靠公司还利用挂靠人员不懂社保政策,抬高每月应缴的社保费用,除了赚取挂靠费外,还赚取每月挂靠人员缴交的社保费用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