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刘友婷“直到收到放款短信,我都还不敢相信真的就这么顺利办下来了。那一刻,心中悬着的大石才落了地。”1月6日上午,在深圳市龙华区上塘社区公园,正在陪着2岁小儿子玩耍的黄美珍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作为首个申请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她真是太幸运了。
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深圳市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放款,放款金额90万元,期限30年。而保险经纪人黄美珍就是这位“幸运儿”。
90后黄美珍是广东梅州市五华县人,2017年入了深户后,一直在为购房而奋斗。初到深圳,她就入职了华润万家。后来结婚生子,为了有更多时间照顾家庭,就辞职加入保险经纪公司,成为一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不需要坐班,很自由,但没有底薪,靠保单拿佣金。”
“自由也有代价”,黄美珍打趣道,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缴存公积金,也就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可愁死我了,我们计划近期买房,正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呢,但只能我老公个人名义贷50万。”
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2021年7月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购买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最大优势,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使其享受购房低利息贷款的政策福利,减轻其购房支出压力,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作用,为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带来获得感。”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刚好无缝衔接上了,太幸运了。”黄美珍直言,该政策非常人性化,大大缓解了灵活就业人员购房压力。她还算了一笔账,若是由丈夫个人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贷款50万,而夫妻倆以家庭名义申请,则可贷90万。粗算一下,月供至少省了一千元。
值得一提的是,办理该业务过程中,黄美珍只跑了一趟行政服务大厅。2021年12月1日,她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递交了资料,期间邮寄方式补交了一次资料。12月17日,90万贷款就到账上了。而同期申请的商业贷款,三天后才到账。“政府办事效率太高了,放款比商业银行还要快。”黄美珍感慨道。
记者了解到,《暂行规定》支持职工在就业变化时,可以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继续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不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由其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收入不稳定,可根据收入情况调整缴存金额。“结合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收入的特点,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供较高的自由度。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合理设定缴存额,促使其长期稳定缴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