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现在有很多的朋友们对于深圳非深户住房公积金支取政策都想要了解吧,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针对深圳非深户住房公积金支取政策进行一个介绍吧,希望小编介绍的内容能够为大家起到帮助哦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三)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你的情况适用于第二条,住房房租提取。
在本市工作个人没有本市范围内房产产权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如下: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和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仅需提交如上规定的基本材料;
补充说明一句,对于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实行诚信申报,不需要租房合同原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