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户(3年深户且3年社保),已婚家庭可以购买2套住宅。
2、深户(3年深户且3年社保),单身(含离异)可以购买1套住宅。
3、非深户(含已婚、未婚、离异)可以购买1套住宅,前提是过户当日计起,需提供连续近5年或以上深圳社保(养老、工伤、医疗每月需缴两样或以上)缴纳凭证,或连续近5年以上深圳个人纳税凭证(税单)。
4、港澳台(含已婚、未婚、离异)没有社保要求。可以购买1套住宅。不可个人购买不限购不限贷的物业(商务公寓、商铺……)。
5、外籍人士没有社保要求,若能提供一年以上在深圳的劳动合同和就业登记证可以购买1套住宅。不可个人购买不限购不限贷的物业(商务公寓、商铺……)。
1、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建立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参加基本的个人,达到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其中,经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中补足差额。
6、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