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每满1年得3分(月份零头不计算),但最近2年内通过补缴办理取得的年限不予计算(此项较高不超过30分),缴纳深圳市其它社会保险险种年限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此项较高不超过20分)。
上述两项分数可以累计,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后得分。但参保情况总分较高不超过40分。
根据《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具体积分分值体现在三级指标中,原则上外来务工人员积满6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区劳动部门提出招工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全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申请人自身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其信息库内积分信息进行主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