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缴费比例
一、在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0%,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或大病医疗保险单位2%(个人不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城镇0.5%(农业户籍无需扣缴);
工伤保险:单位按工伤类别扣缴,比例为0.4%、0.8%、1.2%(个人不需扣缴);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应缴部分按缴费工资按个人应缴比例扣缴。
二、以深圳市城镇户籍灵活就业或失业人员的形式参加个人参保的,参保险种有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0%,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个人2%。
个人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均由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据了解,为了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现阶段我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都是按国家和省的最低标准在执行。
在缴费比例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8%;广东省要求各地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应在13%至15%之间,目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3%,已经是按广东省要求的下限标准在执行。
失业保险
深圳市自20xx年12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个人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
此外,我市失业保险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而国家和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以职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我市失业保险的实际减负力度比国家和广东省更大。预计在缴费费率下调后,今年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约30亿元。
工伤保险
工伤风险类别细化,由3类改为8类。20xx年7月起,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一、养老保险:
深户:单位缴纳比例为14%(其中1%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个人比例8%,合计22%。缴费基数范围为当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社平工资三倍(目前为2130-);
非深户: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合计21%。缴费基数范围同深户。
深户与非深户养老保险差异仅为每月单位需为深户职工多缴纳1%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其余一致;
二、医疗保险:
一档(综合医疗):单位缴纳比例6.2%(其中0.2%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的60%-社平工资三倍(目前为0);
二档(住院医疗):单位缴纳比例为0.6%(其中0.1%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2%,缴费基数固定为社平工资(目前为7480);
三档(劳务工医疗):单位缴纳比例为0.45%(其中0.05%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1%,缴费基数固定为社平工资(目前为7480);
医疗三个档次的比例基数及享受待遇差异较大,详见医疗保险部分。
三、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纳。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保持一致。
四、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缴费基数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30)。
五、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划分单位缴费比例,区间为0.14%-1.14%。个人不用缴纳。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保持一致。
由此可推算,缴纳一档医疗职工每月最低个人缴费总额为270.81,缴纳二档医疗职工每月最低个人缴费总额为194.56。
因三档较少单位缴纳,在此不做赘述,如需了解,详见医疗保险部分。
办事说明:
20xx深圳社保缴费比例
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最低缴费:单位20xx*14%=284.2元,个人20xx*8%=162.4元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2%(基本一档)+0.5%(生育保险),个人缴纳2%(基本一档),共计:8.7%。
最低缴费:单位3130.8*(6.2%+0.5%)=209.7636元,个人3130.8*2%=62.616元
失业保险:20xx*1%(单位缴纳)+20xx*0.5%(个人缴纳),共30.45元
工伤保险:基准比例:0.4%,0.8%,1.2%。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一致):10%--40%之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比如最低缴纳10%,单位个人各缴纳5%。
非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3%,个人缴纳8%共计:21%
最低缴费:单位20xx*13%=263.9元,个人20xx*8%=162.4元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深圳在职员工:为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非用人单位职工:其它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的非用人单位职工的参保人员继续参加我市原有生育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即如下所示情况: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其中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11.5%缴费;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费。
(温馨提示:符合非用人单位职工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20xx*1%(单位缴纳)+20xx*0.5%(个人缴纳),共30.45元
工伤保险:基准比例:0.4%,0.8%,1.2%。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一致):10%--40%之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比如最低缴纳10%,单位个人各缴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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