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一、是什么?1、累计参加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报销手续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深圳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一、是什么?

  1、累计参加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申请报销需满足以上3个条件之一即可。

  二、材料

  1、职工的社保卡或原件复印件

  2、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原件复印件

  3、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医院公章)

  4、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原件复印件(仅限有分娩行为的需提供)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证明是市内开具的只需提供复印件)

  三、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1、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综上所述,深圳市的职工想要使用生育保险,缴满超过一年的,在其分娩之后之后一年就可以进行报销。若缴纳不超过一年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是一个很好的保障。

  有法律问题?深圳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仅作参考。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站务联系QQ:2938061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