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小编介绍,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5%—20%之间。
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调整业务办理指南
缴存比例调整是指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办理公积金年度的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单位调整缴存比例应符合年度调整文件规定,职工的缴存标准比例为5%至20%,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缴存比例一个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只能调整一次。
个人免缴恢复正常缴存比例
个人免缴职工申请个人应缴部分恢复至5%至20%之间的正常缴存比例。
办理地点:网上办事大厅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申请材料:专办员办理:(1)加盖单位公章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或恢复正常缴存比例申请清册》一份.(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