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到户籍所在地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同时参加和综合(包括生育医疗保险)。本市户籍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由本人申请继续缴费,延缴延退
(一)从事个人经济活动;
(二)到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
(三)灵活就业人员。
深圳户籍居民如何参加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在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参保的人员,其缴费总体比例与企业一致。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上填报缴费基数。
按现行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19%;
综合医疗保险:按缴费基数×9%;
:缴费基数的0.5%;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4%(2010年缴纳3894*0.4%=15.6);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13%(可选择项)
缴费比例若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比例执行。所报缴费基数应以实际收入为准,但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