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已完成对2022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请受理参保单位的审核。现对家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予以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参保单位所在辖区的社保分局失业科提出复核,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深圳市拟发放2022年度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名单公示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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