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办理个人缴费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3)在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商银行之一开立的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4)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合同书》须到开户银行盖章;
(5)首次参保属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还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
已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人员,需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属首次参保人员,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价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相回执,数码回执上应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制作《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1.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申请材料
2.领取表格
3.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当月15日前(含15日)办理,当月参保。
2012年7月公布了2011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595元,2012年7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提升到1500元。由此得出,非深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1500。
各项险种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非深户2012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500≤个人工资≤4595*3
(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500—元)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住院医疗:4595元;
失业保险缴纳基数:4595*1%*40%,即18.38元(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500≤个人工资≤4595*3(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非深户2012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8%,共计:18%。
单位1500*10%=150元,个人1500*8%=120元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一)综合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同深户综合医疗)
最低缴费:单位2757*7%=192.99元,个人2757*2%=55.14元
(二)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缴纳0.2%,共计:1%。
单位:4595*0.8%=36.76元,个人4595*0.2%=9.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