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居住证的条件
以社保条件申请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以人才引进申请的,需已办理居住登记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资格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
(二)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直接申领居住证需要先进行学历认证哦!
2016年11月1日起,我市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的“引进人才”范围将大幅放宽,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和高级工以上等级即可直接办理及签注居住证。
居住时长不够的你、急需居住证的你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了呢?一起来看看下这里说的引进人才到底包括哪类人吧:“一、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二、海外高层次人才;三、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五、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以上除第四点外的引进人才只要先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相应人才资格认定并有在深的居住登记记录,就可以“引进人才”为条件申办或签注居住证了。比如说你已经有了深圳人社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明》或者《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等证明,就代表我市人社部门已经认可你办理居住证的引进人才资格了,不需要再去人社局做专门的人才认定。第四点所述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想办理居住证,还需要提前在人社局的网上系统认证一下:
请注意:系统状态为“受理同意”状态时,才能以引进人才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哦!
您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在“办事服务”--“个人业务”--“个人办事”栏中查看最新“申办居住证人员核实学历”事项的官方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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