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团老陵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含胡章)。
二、员工首次参保:
⑴非深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⑵深户: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上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外,另需附下列之一证件;
①属调入人员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动通知书及复印件;
②属院校毕业分配的,需提供院校毕业生分配函件及复印件;
③属招工的,需提供劳动部门招工表及复印件;
④属复、转军人的,需提供复、转军人行政介绍信及复印件;
⑤属迁户入深或久居民的,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港澳台及外籍员工首次参保
⑴台湾居民
①《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港澳居民
①《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外籍人员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市员工(包括深户、非深户)在市内正常流动的,提供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险卡)。
申请受理机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社保分局、各社保管理站
决定机关市社会保塌戚险基金管理局
办事程序
1.登录社保局网站;
2.进行网上申报;
3.到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递交资料;
五、待征收窗口确认生效。
办理时限当月19日前(含19日)进行网上申报的,受理当月参保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登录网站或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