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销户提取三种类型。而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有2种提取方式,提取流程如下:
深圳市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2种提取方式)
提取条件:交满12个月公积金的才可办理提取
一类:网上提取流程
办理地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办理时限:业务当场受理,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办理步骤:
1:职工本人次办理前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2:职工凭个人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备注:
1.网上办理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权的住房。
2.职工应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相关表格:《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二类: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