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序号
保险种
适用范围
险种类别
缴费基数
单位
个人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
深户
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2030-
14%
8%
非深户
基础养老保险
13%
8%
2
医疗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4052-
6.20%
2%
非深户
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6753
0.60%
0.20%
非深户
农民工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三档)
6753
0.45%
0.10%
3
生育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
2030-
0.50%
0
非深户
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
6753
0.20%
0
4
工伤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工伤保险
2030-
0.63%
0
5
失业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失业保险
2030
1%
0.5%
6
住房公积金
深户及非深户
住房公积金
2030-
5%—20%
5%—20%
7
残疾人
保障金
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9
政策详解
1、2016度深圳市社平工资:6753元,购买社保基数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掊,即不超过6753*3=元。综合医疗保险的基数不低于社平工资60%,即6753*60%=4052元。
2、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注:2017年6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30元,按最低工资缴交的基数到时会自动增加到2130元。)
3、工伤保险每个企业不一定是一样的。
4、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法:例如一个工厂有1000人,该工厂应该安排残疾人的人数为1000*0.5%=5人,如果该工厂没有残疾人,则需缴交残疾人保障金为:6753*12*80%*5人=元。
5、员工缴交基数原则上应该按员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缴交。
6、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第三条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只有深圳市有此规定,其他地区必须所有险种全部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