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缴费增加60元,最高医疗保障达到了88万元,在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也能报销40%。2015年度少年儿童社会的筹资标准为每人550元,其中个人缴费110元,各级财政补贴440元,医疗保障的项目和水平都有所提高。
据介绍,新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整合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少年儿童参保就医实现了均一缴费,均一补贴,均一待遇,全市少年儿童总体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少年儿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88万元以上,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保障1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年最高保障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年最高保障10万元以上。对于原城镇居民少年儿童,新的少年儿童社会医疗保险增加了门诊统筹业务,门诊小病也能报销,孩子的医疗保障更全面了。参保少年儿童在签约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40%的比例支付,其中基本药物按照50%的比例支付,也就是说,城乡少年儿童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300元。
1、门诊报销方面,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选定的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支付,甲类药报销80%,乙类药60%,诊疗项目90%(诊疗单次报销不超过120元)。
而门诊大病报销的话,基本医疗保险一至三档同等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相应专科治疗费用60%;连续参保时间满12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7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90%。
2、住院报销方面,住院报销的费用与连续参保的时间有直接关系,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费用越高。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的1倍;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