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首次发放生育津贴

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广东省职工规定》实施,深圳市将于3月15日起向企业首次发放生育。这意味着,为女职工在生育假期垫付工资的企业可以从政府处领取生育津贴。同时,自今年3月起,陆续将有一批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达到1年,之前先行垫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在网上申请报销

深圳将首次发放生育津贴

  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广东省职工规定》实施,深圳市将于3月15日起向企业首次发放生育。这意味着,为女职工在生育假期垫付工资的企业可以从政府处领取生育津贴。

  同时,自今年3月起,陆续将有一批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达到1年,之前先行垫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在网上申请报销。据深圳市局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月底,深圳市已有1010万人被纳入生育保险。

  2015年3月,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深圳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新政策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保险新政策出台以后,此次为深圳第一次发放生育津贴。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强调,企业缴交社保的基数高,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就高。

  “生育津贴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全程网上办结,不需要员工自己办理。”黄险峰说,“但员工需要先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留有对应匹配的信息在数据库里,发放津贴时才能匹配对照。”

  自2016年3月起,生育保险累计达到1年参保时间的参保人可开始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深圳市社保局已对医疗支付费用的方式进行改革和改进。另外,深圳市生育保险所有业务将打破过去的属地管理原则,不分辖区全程通办。企业和参保人不分参保地和户籍地,在社保窗口均可办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仅作参考。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站务联系QQ:2938061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