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入深户申请
1.入户申请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并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申请材料
(1)学历、资历证明:
a.《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b.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的访问学者提交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a.如属集体户,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的户口首页及个人信息页,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收复印件);
b.如原籍户口已注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收复印件);
c.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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