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深圳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深圳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是对失业人员的一种保障,近年来,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从今年起也呈现几何级增长,那么深圳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呢,深圳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
据了解,我市新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把异地务工人员首次纳入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
申请失业保险的条件
一、在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非“自愿失业”。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即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计算,为每月1624元。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2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请流程
1、“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后通过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在“一站式”窗口一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银行窗口办理。在社保机构委托的银行窗口办理。
3、社保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原件(社保窗口或“一站式”窗口需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银行窗口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
2、银行卡号(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本人人事档案。(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且需要审档的不用提供。)
“一站式”平台实现家门口申领
异地务工人员纳入深圳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目前参保人数已达900多万人,在全国各大城市位居第二。为了方便失业人员在“家门口”就近便利申领失业金,也减轻社保窗口的压力,市社保局依托劳动保障所及社区工作站等平台,打造高效便捷“一站式”失业金申领通道。
目前市社保局南山分局率先全市各分局与辖区8个街道办签订失业保险业务委托书,在基层搭建失业保险“一站式”服务平台,失业人员可就近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业务。南山区8个街道办已经办理失业金申领业务852人,其中深户570人,非深户282人。
市社保局龙华分局搭建了由社保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劳动保障所、社区工作站、邮政银行组成的“五位一体一站式”服务平台,劳动保障所、社区工作站共16个网点负责开展失业登记及待遇申领。
市社保局龙岗分局依托劳动保障所及社区工作站等优势平台,在全区建立11个“一站式”服务窗口。市社保局坪山分局与坪山、坑梓街道劳动保障所及辖区内23个社区工作站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力推失业登记及待遇申领业务进社区。同时为辖区2000人以上企业失业人员开通失业金申领直通车服务,由单位经办人收集资料后统一办理。
目前我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已经实现了4种选择:
一、在全市35个社保窗口办理。
二、在失业保险“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
三、到与社保机构协议合作的银行办理,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等银行可以办理,已经有约200个办理网点。
四、邮政代办服务。
据悉,下一步,市社保局拟通过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一站式”服务。目前,数百台社保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机已经安装在市社保局、分局、管理站以及街道、部分大企业、部分医院。
市社保局将通过升级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功能,实现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在自助机上“一站式”完成,使参保人“足不出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届时,失业金可以通过“5种选择”实现“就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