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深圳出台最新调控政策!
重点内容
1、限售3年改5年;
2、转让增值税“2年变5年”;
3、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4、豪宅税标准统一调整:实际成交价750万以上,或套内面积120万&建筑面积144平以下,或容积率在1.0(含)以下;
5、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6、首付比例:无房无贷首付30%。无房有贷款记录买普通住宅首付50%,非普通住宅首付60%。家庭有1套购买普通住宅7首付70%,非普通住宅80%
7、新房抽签要优先无房、个税或者社保年限长的
昨天等了一晚上的调控政策,今天终于“靴子落地”!
关于政策有一点理解分歧,我们在此也讨论一下:
政策原文是这样的:“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大多数人的理解是“只要缴了3年社保,刚入深户也可以买房”。但住建局但解释是:必须同时满足深户3年+社保3年。
有人说他已经缴纳了5年社保,如果入了深户还需再缴纳3年社保才能买房,岂不是很荒唐,毕竟政策规定非深户连续缴纳5年社保能买房。
这种情况下,不如把深户转出去试试?
以下为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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