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户籍情况(深户、非深户城镇)变更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提供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一份
(广东省内户籍,已实现电子证照共享无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广东省外户籍或未能查询到证照的仍需原件办理;属于深圳户籍且无法提供户口簿原件的,可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代替;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户籍变更时无法核查证照,须按前述要求提供户口簿材料)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咨询地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各综合窗口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各综合窗口,详见: